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
头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学校暑期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概述、首选。学校招生工作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验收、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3715
第五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大园北28号;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校级: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第八学校类型:全职
第九条学校当局: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证书:获得我们的学校地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结业)要求者,发布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专毕业(结业)证书。辍学生,视具体情况,颁发在读证明或实地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建、学校老师、招生委员会由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条例及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遵守学校的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准备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试题规定,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监督招聘的全过程。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工作、上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所在省(区)为准、以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学校酒店管理和数字操作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联合启动“三两段提升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院升级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暑期普通高考招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录取,独立院校专业组招生,个人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五年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完成三年高等职业教育,所有考试都通过,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取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之后,通过转学考试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两年的试点研究,符合相关条件及要求,可用的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相关招生政策法规,符合开放性、公平的、正义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劳综合衡量,首选。
第十八条在省内、市)招生委员会按普通班(历史班、物理),艺术和体育(包括音乐、美术种类、舞蹈类)单独指定录取控制成绩网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报考广东省大专院校及专业,必须通过高考总分中包含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广东省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可根据平行志愿备案规则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生源来源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统考成绩已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在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志愿服务,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一般类(历史类、物理课)专业评分时,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和排名相同的考生,完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城市),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录取依据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文科是中国人、数学、外语、综合艺术;科学是数学、语言、外语、综合科学。
第二十三条艺体统考专业分类时间,根据各省、市)备案细则出台后,在候选人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贯彻“专业志愿者至上”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按考生排名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
在没有排名或排名积分的省(区)、城市),考生提交总分相同的文件,录取依据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文科是中国人、数学、外语、综合艺术;科学是数学、语言、外语、综合科学。
第二十四条酒店管理数字化运营专业获批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备案,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办学。商务英语大数据和会计商业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是与国际知名大学学分互认的合作办学专业。以上专业只招收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及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招生官网。入场,如果生源不平衡,进行集团内和专业间的计划调整,录取相关候选人。
第二十五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如果进行专业调整,根据考生档案总分,由高到低调整至本院校专业群拟招聘职位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言不是英语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分或住宿的入学政策,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除广东外省份的选拔要求以各省公布的选拔要求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和相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招生乙肝项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残疾考生,如果他能照顾好自己,满足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各省(区)对校招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检查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复试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更改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三十一条被学校暑期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注册手续,逾期未登记,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入学后三个月内的新生,学生会被政治化、文化、健康和其他方面的审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一般专业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执行。
粤港两地、国际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并实施。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18800-19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218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学分互认项目专业43800元/生学年;酒店管理数字运营专业48800元/生(粤港合作办学)学年。住宿费:6人1800元/人学年;4人2100元/人学年;酒店式电梯公寓4人5000元/人学年。
第九章助学金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学生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和其他学生援助措施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有康正(校内)奖学金,激励和支持尚未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合格学生;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20-36783769、36783295
经过真实的:020-36783295
电子邮件:sw13715@126.com
学校网站:https://万维网.gziec.教育.cn/
招生网站:网址://zsxx.gziec.教育.cn/
第三十六条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办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并受理相关投诉。
联络人:陈慕容
监听电话:020-36784547
经过真实的:020-36784547
电子邮件:77441652@qq.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宪章受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如果本法规与国家和各省(区)相适应、城市)与,全国及各省(区)、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