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音乐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 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归档原则。
(2) 美术史理论专业将于2022年招收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的学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2年只招收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的学生。戏剧、电影和电视文学专业将于2022年招收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的学生。以上专业对报考美术专业的统一考试(联考)或学校考试没有要求。在相应批次的普通专业中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按照相应批次的录取规则录取,并按照文化课程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3) 除艺术史、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外,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自行设置各省文化类课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自评不低于原籍省同一学科本科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1、全国招收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舞、艺术与技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学校考试中各专业的最终成绩按优先顺序由高到低录取,文理统一。
2、音乐学(四年制)、舞蹈、表演、广播、主持艺术专业在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文科统一考试成绩,以自愿性优先的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辽宁考生在学校考试中使用各专业的最终分数,按照自愿优先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
3、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2022年只招收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学生,并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艺术统一考试(联考)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 在录取名单底部得分相同的学生将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总分、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美术史、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不执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6) 物理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