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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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科技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表统一录取。对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将按照平行志愿政策招生;对于各省或批次的非平行志愿申请人,学校将优先考虑作为第一志愿申请我校的考生。当一名志愿者的来源不足时,将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者候选人。

第十三条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的备案规定,备案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以各省(市、区)的要求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在立案和招生时,实行有关省(市、区)的奖金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不设志愿和专业等级,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考生报考的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考试科目的要求,专业考试科目的要求最终以省级招生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学习外语,但学生入学后,将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的教学。

第十八条普通文史、理工科专业招生规则:

(1) 我校承认各省(市、区)的备案规定。对入围的考生,将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入围结果由高到低。当考生成绩相同时,他们将根据以下规则被录取:

1、不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文史的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科的录取顺序是数学、语文和外语的分数。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区):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对不能满足职业抱负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整,将调任录取;那些不服从专业调整并且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者要求的人将被解雇。

(2) 在内蒙古招收考生时,对进入该年级的考生实行“按专业志愿者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排队录取”的规定。

第十九条美术专业招生规则:

统一考试的录取原则:我校艺术、舞蹈(省级统一考试、联考)、戏剧影视、广播主持艺术专业以省级相关艺术统一考试(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为专业录取依据,并承认各省的备案规则。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校际联考)考生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各省相应批次和学科类别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在备案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进入档案的考生将根据各省档案规则计算的结果进行遴选和录取。当按省级备案规则计算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在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和校际联考)中成绩较高的考生将优先录取。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校际联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录取,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或伪造体检结果的,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在校董会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招生结果将通过河北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当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检查。那些弄虚作假并且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将被取消资格。